包头市国资委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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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国资委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11-20 20:16 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作者:  点击量: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国资委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包头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安排,较好地完成我委承担的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开展法普法学习,切实提高法治思维


按照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审定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重点任务,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大力推进国资系统法治文化建设,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打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民族法治、国资监管法规等内容学习列入本单位学法计划重要内容,安排委务会集体学法12次。开设公众号专栏《“典入人心”,看视频,学法律!一起掌握<民法典>》宣传民法典,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与“包头普法”民法典专题学法答题活动,观看《民法典—你不得不了解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广泛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活动,要求各监管企业按照我市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的部署,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民法典知识学习活动、答题测试活动,利用网络课堂的方式参与“北疆普法”民法典主题讲座。认真落实民族法治学习宣传任务,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知识,指导、督促各监管企业积极开展民族法治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信用宣传月活动,各企业通过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和观看信用宣传学习视频等方式,营造守法诚信的浓厚氛围。组织各监管企业参加国务院国资委“法治讲堂”4次,切实提高企业合规管理意识与能力。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今年发布政策解读4件。落实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重点任务的提示函,做好公务员法治培训、考试,整理机关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案卷资料。


(二)依法严格履职,推进国资监管法治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了委机关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负责人按照工作职责具体落实,法治建设日常工作由政策法规科承担。制定《包头市国资委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建设整改落实专项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措施。坚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编印了《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相关政策汇编(2022版)》。制定《市属监管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22年版)》《市属企业使用政府专项债资金申请拨付管理办法》《包头市国资委2022年度包头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等制度文件,发挥制度规范作用,完成《包头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初稿,推动国资系统法治建设。学习《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参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机制,承担涉及国有企业的有关工作。


二是有效发挥法律审核把关作用。围绕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要求纳入公司章程,要求各出资监管企业将加强党的领导、董事会建设、经理层建设、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的有关要求及时纳入公司章程,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公司章程审核规定,进一步明确章程审核的责任处室,规范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等事项,对直接监管企业和委托监管企业送审的公司章程提出审核意见及批复,今年共计1次。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所资深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审核文件13份,出具法律意见书等6份,代理多起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修订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起草、修订、审查、备案工作,依法制定或修订规范性文件。发挥合法性审查的法律把关作用,对机关请示类文件出具合法性说明共110份。梳理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及政策性文件,建议保留的文件共11件,建议废止的文件共4件。


三是加强对旗县区国资工作的指导。按照国资监管“大格局、一盘棋”的理念,指导与旗县区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络,实时动态掌握旗县区国资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完成情况,针对旗县区反映的改革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及时与相关科室沟通对接,及时指导旗县区国资委深入推进改革工作。制定印发《包头市国资委2022年度指导监督旗县区国资监管机构工作计划》,建立对旗县区国资业务的指导机制,强化政策宣贯,组织各旗县区国资机构参加自治区国资委“合规管理”法治培训2次,推动旗县区国资机构合规企业建设。


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清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为防止新增欠款,要求企业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审核力度,完善工程进度款项支付规定,将全面考核评估工程项目的合理、合法性,依法合规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绝不新增拖欠,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运用考核指挥棒作用,切实发挥国有资本的影响力、带动力。截止目前,我市国有企业无新增或隐瞒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累计清偿无分歧欠款3000余万元。


(三)指导监管企业建立合规企业


市国资委依照相关规定,指导推动企业设立法律事务部,聘用法律顾问,按季度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合规企业建设情况调研,目前,国资委监管的10户市属企业均已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相关条件成熟的企业已经设有独立的法律事务部,其他企业亦有综合、审计、办公室等部门负责法务工作,专司企业日常合规管理,严格依规依章对日常经营合同、公文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处理相关涉法事宜,有效规避企业经营风险。在市国资委指导、推动下,市属企业均已基本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并有效运行,企业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制度,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基本实现依法治企,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存在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市国资委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虽然也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例如,在国有企业合规建设方面还与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要求存在差距,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推进力度仍然不够。机关干部、国企职工的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深化,法治教育的深度广度还有待加强。


三、2023年度工作安排


市国资委将继续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落实市委政府关于依法治市的各项工作安排,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有效带动国资系统树立法治信仰、厉行法治精神。  


一是紧紧围绕市国资委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查漏补缺、认真履职、开拓创新,以国有企业法治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国资监管政策制度宣教等重点工作,不断开创国资系统法治建设新局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着力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发和梳理、合法性审查、企业章程审核等工作,持续发挥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根本性作用,提升各治理主体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制度制定等的审核把关,提高法律审核的质量和效率。印发并推动《包头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落实落地,逐步完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提升企业合规管理能力。 


三是依法维护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公平竞争,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做好清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包头市国资委

202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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