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国资委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依法行政 > 正文

包头市国资委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11-20 11:04 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作者:  点击量:

包头市国资委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委依法治市办:

按照工作要求,现将我委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国资委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包头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安排,较好地完成了我委承担的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是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制定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安排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主要负责人通过党委会、理论中心组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纪党规、党风廉政等内容17次,加强机关干部职工法治学习,组织集体学法,通过委务会领学民法典、新公司法、国资监管法规、诚信建设、信访维稳等内容12次,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编印2024年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汇编等学习资料,不断更新机关干部政策法规知识库。

二是坚持依规治党、依法治企一体推进。坚持党对国资系统法治建设的领导,主要负责人研究监管企业投资实施细则、主业管理办法等重要制度文件的执行情况。聚焦制度落实、内部管理、项目规范等重点,逐户开展类巡察式综合性监督检查工作,目前监督检查了3户企业,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实施办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有效规范国资系统权力运行,防范企业决策风险,保证经营决策科学合理、依法合规。

三是贯彻党领导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组织修订了《市国资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认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依法履职,开展了涉及煤炭、统计、企业、罚款、招商引资等专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梳理出以市委、市政府办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8件,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废止的4件和宣布失效的7件。同时,开展了政策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全面梳理了工作方案、内部制度等57个存量文件,保留执行44个,废止13个。

(二)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法治建设

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依法监管与保障企业自主权统一,起草了《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 厘清了政府、市国资委、企业权责边界,确保依法行权履职,将国企“放活”“管好”。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认真执行《包头市国资委公平竞争审查操作规程》,从机制体制上保证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全年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共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规范进行依申请公开答复。举办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升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累计发布政策解读14件。

二是认真做好企业章程审核工作。指导监管企业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及时纳入公司章程,做好与新公司法的衔接,指导企业重新修订章程,完成了一级企业章程审核修订工作。

三是有效发挥法律审核把关作用。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全程列席委务会、党委会并发表法律意见,重要文件、规范性文件等必须经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严格把关防范风险,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2024年以来,出具合法性审查共105件。

四是深入推进企业合规管理建设。市国资委对企业合规管理建设进行了调研,指导企业查漏补缺,持续优化完善合规管理体系。编印下发了《建设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合规管理指引》《国有企业典型法律纠纷案例汇编》《产权管理制度汇编》,为企业开展合规管理工作提供实践经验指导。目前14户市属企业已全部设立了法务部门,均制定了合规管理基本制度,设立了合规专员、合规管理部门及合规管理员,合规风险识别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和业务流程管控清单基本建立。各企业围绕项目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招投标等重点合规领域制定出台了本企业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了重点业务领域的合规指引。

五是坚持信访维稳工作法治化。市国资委按照全市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推进化解国有企业改制、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等历史遗留问题。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通过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和依法依规“路线图”实现办理信访事项全过程规范化、法治化。截至目前,市国资委共接待上访群众29批次,90人次,均依法依规对上访群众进行疏导劝解,保障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顺利推进,年内未发生进京访、越级访。

六是严格落实诚信建设工作。全力完成承担的“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任务,开展了国企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排查行动,及时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经过梳理摸底,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存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情况,城投集团共19笔欠款,拖欠783.78万元,人力集团共5笔欠款,拖欠11.12万元,合计24笔欠款,共794.89万元,已全部清偿完毕。开展了公共政策承诺兑现情况排查行动,经梳理,现行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公共政策承诺未兑现情况。

(三)持续加强普法依法治理

一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今年以来,市国资委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定了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2024年普法重点工作。制定了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并组织机关干部进行学习。邀请了自治区、包头市有关专家学者,举办了新公司法、国有企业合规体系建设、法律风险防控等专题培训5场。组织企业参加自治区国资委法治讲堂3次,加强企业民法典、新公司法的学习宣传,拓宽企业依法治企思路和视野。市国资委在公众号开设专栏,重点宣传了民法典、新公司法、诚信建设及党纪党规等内容,累计宣传48次。组织企业参加自治区国资委“诚信杯”法律知识竞赛,进一步提高国资国企干部学法用法意识。

二是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按照包头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企业开展民法典、新公司法、爱国主义教育法、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等普法宣传活动,指导各监管企业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学法,各企业通过资料学习、视频图文等多种方式进行了宣传活动,累计举办讲座培训31场。例如交投集团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新公司法等法律知识讲座;城投集团开展了新公司法、爱国主义教育法安全生产法等专题培训。公交集团通过长途客运站大屏、公交车电子屏等方式,开展了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文旅集团开展内控管理专题培训3次。热力集团开展全员法律法规知识学习11次,组织开展“送法到基层”专题讲座2次。

三是有形有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党委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理论。通过“主题党日”等形式走进包头市博物馆,观看《“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主题展览》。指导市属国企开展“书记讲党课”,围绕党的民族政策、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等重要内容进行细致讲解。各市属国企还组建了宣讲队伍,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集中宣讲活动。积极推送民族政策宣传月主题海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短片和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234条。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包头国资国企系统依法监管、依法治企能力和水平在不断提升,但对标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治理论学习的整体性、系统性有待加强,学习形式比较单一,均以传达、讨论为主。二是市属企业合规管理工作与有关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开展不均衡,如部分企业尚未制定本企业的项目投资内部管理制度。三是 普法宣传、学习教育的深度、广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5年,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按照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安排,围绕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着力提升法治素养,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发挥好法治建设的支撑保障作用。

一是持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持续发挥国资委党委在推进国资国企系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监管党建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推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以责任制为抓手,不断强化国资委及出资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继续以管资本为主,扎实推进依法行权履职。抓好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优化可预期的制度支撑环境。统筹编制年度立改废计划,完善重点改革任务配套制度,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制度的宣贯解读培训。抓好对重要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价,增强制度刚性约束,进一步提升制度的效能。抓实抓细监督追责工作,严肃问责违规经营投资行为。

三是持续强化合规风险管控。继续抓好合法性审核工作,让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主动靠前研究,对委内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重要合同进行全面审核把关,积极发挥法治的支撑保障服务作用。突出抓好合规管理办法的落实落地,让合规成为引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风向标,结合监管企业实际,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合规管理重点工作的落实落地。

四是扎实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厚植法治文化。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突出学习重点和对重点对象的法治教育。抓好知识产权专项法治宣传教育,为国企科技创新厚植保护意识。创新全员学法形式,将普法教育与日常工作、生活紧密结合。着力建设国企法治文化,将“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守约、防范风险”的现代企业法治理念融入到国有企业文化之中。


包头市国资委  

2024年11月20日


Doc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