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五要”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 促进国企深化提升
发文时间:2024-07-26
资料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要完善主责主业动态管理制度。印发《青山区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企业主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青国资委〔2023〕111号),重新核定区属国企主业辅业,企业主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培育业务不超过2个;规范管理主业和培育类业务投资,完善监管方式,加强负面清单管理,聚焦主业实业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二要推动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以区属国企为载体,借助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优势,探求“引进来”“走出去”新模式,推动青源资本、中青集团、文旅投公司开拓琼蒙两地旅游、研学、项目业态开发合作交流,在海南自贸港封关前完成国企布局,成立海南公司,形成产业转型发展新动力。
三要促进不同层级国有资本之间的合作。新工集团项下二级企业青山住建占股49%,与包头市住建集团城区改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包头市夹心房改造建设开发(青山区)有限公司,共同承建改造面积8413.43平米涉及172户居民的六合成“夹心房”改造项目,目前,改造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部顺利完工。
四要加大“压减”工作力度。对全民所有制企业红房子物业进行公司制改革,将其纳入新工集团项下,目前,红房子物业正在与景晟物业进行资源整合。同时,景晟物业的“瘦身健体”同步开展,按项目进行成本核算,压降机构与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五要提高投资回报。强化投资行为全过程监管;印发《青山区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意见(试行)》,严格执行重大投资决策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印发《青山区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重大项目投资风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青国资委〔2023〕112号),要求监管企业严格执行管理办法,提升投资决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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