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自家暖气不如之前热了,咋回事啊?”
“您好!刘女士,我是包头市热力集团客服专员,我们是根据外界环境温度调控暖气温度的,通过了解,目前您所在小区的换热站运行正常。您家里有温度计吗?如果感觉温度低,我们可派人上门帮您看看。”
“哦,原来是这样啊。那我明白了,你们不用跑一趟了,家里温度达到20℃,只是暖气片不太热……”
近日,包头市热力集团客服中心客服专员接到小区居民关于供暖温度的咨询电话后,迅速调取数据并回复。本报新闻热线近日也接到了读者关于此类问题的电话咨询,就此,记者采访了包头市热力集团生产计划部部长李强,为居民作出解答。

根据环境温度 调控暖气温度
李强告诉记者,在供暖末期,暖气片及入户管道手感温度没有尖寒期手感温度高,属正常现象。
李强说,供热的目的在于补偿建筑物的散热量,以维持室温的相对稳定,建筑物的散热量大小与室外温度及建筑物保温情况、房屋位置朝向等环境因素有很大关系。供暖负荷会根据室外平均温度进行调节,调控标准以居民室温为标准,确保居民家中温度均在达标、相对舒适范围内。因此,当外界气温过高时,供暖温度会降低,直接表现就是居民家中散热设备温度降低,节能建筑表现尤为明显。反之,当外界气温较低时,供暖温度会相应提高。该方式属于正常的供暖调控,不会影响居民家中的采暖质量。
李强说,供热的效果主要体现在室内温度,而不是暖气片及入户管道手感温度。近期,包头市热力集团陆续接到一些用户反映家中暖气不热、室温低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排查。经过实地了解和测温,除个别用户自用供热设施存在问题外,大部分用户家室温都在20℃以上
供热的温度并不是越高越好
有读者在热线中提问,我国采暖室内温度标准是怎样制定的?不少地方规定室内达标温度18℃是怎样形成的?
李强说,我们国家供热领域标准的编制,一般是根据我国供热、用热实际,综合考虑地域冬季室外气温变化规律,用户基本用热需求、建筑保温性能与供热系统现状能力以及国家经济和用户经济能力等多种因素。
这项标准的相关依据:一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20)中规定:冬季采暖温度16℃~24℃,相对湿度30%~60%。二是《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6)明确规定:寒冷地区和严寒地区主要房间室内采暖设计温度应采用18℃~24℃。
“我国传统的供热系统是在原有计划经济福利供热体制下,建立并形成的保障型供热系统,其建筑、系统以及室温标准也是依据国家当时的经济基础和人体的感知程度来确定的。因此,在现有的经济条件、建筑物节能状况以及供热设施供热能力都具备的情况下,很多地方把室内供热达标温度定在18℃,是有依据和道理的,它能够达到绝大多数人对取暖的基本要求。”李强说。
有读者提出:“我们是付费供热,那一定是温度越高越好。”李强告诉记者,其实,供热温度过高对热用户的身体是有危害的。
因为综合环境、建筑、末端等各种因素,室温超过18℃以后,每增加一度,能耗增加20%。当供暖温度超过22℃之后,室内空气会异常干燥,并由此造成体温上升、血管扩张、心率加快、内分泌紊乱等。同时,温度过高也会提高家具、地板、石材等装饰材料里面有毒有害气体的挥发排放。
“不仅如此,一味要求提高供热温度的不理性热消费理念,与国家倡导的节能减排和中国在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是不相符的。目前,北方地区建筑物能耗在全社会能耗中占比达到20%以上,而采暖能耗约占建筑物能耗的40%。因此供热不仅是民生保障,也是今后节能降耗的重点领域。我希望,百姓也助力推进能源消费革命,倡导践行绿色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在保障供热的前提下,取暖够用即可,减少能源浪费。”李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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