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国资委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包头市本级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贯彻执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和措施办法;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4、通过法定程序和权限,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按照有关规定和授权,代表包头市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所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定包头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对授权包头市国资委监管的本级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的产权变更处置等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8、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标准等工作。
9、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包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10、负责协调所监管企业信访和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
11、承担中共包头市委员会企业工作委员会的职责;负责所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2、加强对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的指导监督。
13、承办包头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监管包头市本级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现有内设机构10个,在职职工23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包头市国资委综合预算收入656.2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71.1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85.05万元。本年收入较年初预算收入394.27万元增加76.91万元,增长19.51%,主要原因:本年基本支出收入458.18万元,较年初预算381.27万元增加76.91万元,增长20.17%;项目支出收入13万元与年初预算13万元持平。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656.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71.1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85.05万元;支出总计656.2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12.4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3.8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32.04万元,增长25.20%;支出总计增加132.04万元,增长25.20%。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23.70万元,较2018年度299.74万元增加23.96万元,增长7.99%;二是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36.53万元,较2018年度25.52万元增加11.01万元,增长43.14%;三是项目支出52.20万元,较2018年度13.88万元增加38.32万元,增长160.47%;四是基本支出结转197.12万元,较2018年度99.17万元增加97.95万元,增长98.77%;五是项目支出结转46.68万元,较2018年度85.88万元减少39.20万元,降低45.65%。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71.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1.18万元,占100.00%,较2018年度517.74万元减少46.56万元,降低8.99%。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1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23万元,占87.30%;项目支出52.20万元,占12.7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56.2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85.05万元;支出总计656.2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43.8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32.04万元,增长25.20%;支出增加132.04万元,增长25.20%。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23.70万元,较2018年度299.74万元增加23.96万元,增长7.99%;二是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36.53万元,较2018年度25.52万元增加11.01万元,增长43.14%;三是项目支出52.20万元,较2018年度13.88万元增加38.32万元,增长160.47%;四是基本支出结转197.12万元,较2018年度99.17万元增加97.95万元,增长98.77%;五是项目支出结转46.68万元,较2018年度85.88万元减少39.20万元,降低45.65%。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1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23万元,占87.30%;项目支出52.20万元,占12.7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0.23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323.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7.21万元、津贴补贴173.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5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0万元、住房公积金21.01万元、生活补助1.81万元。人员经费较上年299.74万元增加23.9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较2018年度95.81万元增加1.40万元,增长1.46%;津贴补贴较2018年度163.56万元增加9.75万元,增长5.9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2018年度18.32万元减少2.90万元,降低15.83%;住房公积金较2018年22.04万元减少1.03万元,降低4.67%;本年度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5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0万元、生活补助1.81万元。
公用经费36.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10万元、印刷费0.88万元、邮电费1.74万元、差旅费8.78万元、培训费0.48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劳务费0.68万元、工会经费4.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30万元。较2018年度25.52万元增加11.01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较2018年度1.18万元增加3.12万元,增长264.41%;办公费较2018年度3.24万元增加6.86万元,增长211.73%;印刷费较2018年度2.28万元减少1.40万元,降低61.40%;邮电费较2018年度1.15万元增加0.59万元,增长51.30%;差旅费较2018年度7.68万元增加1.10万元,增长14.32%;培训费较2018年度3.06万元减少2.58万元,降低84.31%;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0.43万元减少0.24万元,降低55.81%;劳务费较2018年度1.02万元减少0.34万元,降低33.33%;工会经费较2018年度4.35万元增加0.10万元,增长2.30%; 2018年度未填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账面无车辆,发生的费用1.12万元列入“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18年度增加3.82万元。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4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万元,完成预算的38.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与2018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42.60%,较2018年度支出决算增加1.49万元,增加原因为:公务用车实际在用为1台,但因过户手续等问题未能办理,故账面无公务用车,所以2018年度发生相关费用列入“其他交通费”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0万元,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完成预算的22.20%,较2018年度支出决算0.40万元减少0.20万元,降低50%,我部门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费用支出有所减少。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我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在委机关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1.6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万元,占88.20%;公务接待费支出0.20万元,占11.8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2018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与2018年持平;车辆购置费0.0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9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基本运行维护所发生费用,较2018年度增加1.4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因公务用车实际在用为1台,但因过户手续等问题未能办理,故账面无公务用车,所以2018年度发生相关费用列入“其他交通费”中。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2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20万元,接待1批次,共接待5人次,较2018年度0.40万元减少0.20万元,降低50%。本年度发生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主要用于接待区外及我区各盟市来我委开展国资监管调研工作产生的接待费用;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与2018年度持平。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国资监管工作是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集中全市国有企业统一监管的文件精神要求开展监管工作。并接受社会大众监督。国资监管经费是以包头市国资委为实施主体设立的专项工作经费。
国资委是2004年由市政府批准设立的特设机构。负责监管全市政府授权监管的国有企业。国资监管工作之初监管企业多、企业改制任务重。信访案件多发,接访难度大。
财政对国资监管工作经费的拨付有力地支持了全市国企改革工作。2016年拨付国资监管经费19万元,2017年拨付国资监管经费15万元,2018年、2019年各拨付国资监管经费13万元,2019年初财政预算批复国资监管经费13万元,2019年度该项目支出决算数13万元,执行率为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依法对市政府授权监管的63户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依法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国有企业稳定发展,促进社会稳定。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53万元,比2018年25.52万元增加11.01万元,增长43.2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较2018年度1.18万元增加3.12万元,增长264.41%;办公费较2018年度3.24万元增加6.86万元,增长211.73%;印刷费较2018年度2.28万元减少1.40万元,降低61.40%;邮电费较2018年度1.15万元增加0.59万元,增长51.30%;差旅费较2018年度7.68万元增加1.10万元,增长14.32%;培训费较2018年度3.06万元减少2.58万元,降低84.31%;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0.43万元减少0.24万元,降低55.81%;劳务费较2018年度1.02万元减少0.34万元,降低33.33%;工会经费较2018年度4.35万元增加0.10万元,增长2.30%; 2018年度未填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账面无车辆,发生的费用1.12万元列入“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18年度增加3.8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0.00万元,其计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与2018年持平;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与2018年持平;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与2018年持平。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与2018年持平;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与2018年持平。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考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未包含行政单位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栋 联系电话:0472-5901257
文件附件:
1.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决算公开相关表.pdf
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pdf
3.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