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况部门基本情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包头市本级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贯彻执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和措施办法;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4、通过法定程序和权限,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按照有关规定和授权,代表包头市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所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定包头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对授权包头市国资委监管的本级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的产权变更处置等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8、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标准等工作。
9、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包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10、负责协调所监管企业信访和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
11、承担中共包头市委员会企业工作委员会的职责;负责所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2、加强对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的指导监督。
13、承办包头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人事科)、规划发展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监管科、产权管理科、企业改革科、考核分配科、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科、党建工作科、另有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包头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促进中心,为2021年11月成立的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本级。所属二级单位包头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促进中心为2021年11月成立单位,2021年无决算内容,详细情况见表: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依法对市政府授权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依法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较好的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并贯彻执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完成制定考核标准和措施办法;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圆满完成2020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及公开工作以及2021年度决算编报和财务报告相关工作。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494.47万元,与年初预算367.50万元相比增加1126.97万元,增长306.66%,变动原因:年初预算批复中无项目预算,2021年追加项目预算1000.78万元。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494.47万元,与年初预算367.50万元相比增加1126.97万元,增长306.66%,变动原因:年初预算批复中无项目预算,2021年追加项目预算1000.78万元。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494.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432.91万元,与上年1,177.94万元相比,增加254.97万元,增长21.65%,变动原因:与上年同比,项目支出有所增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年初结转和结余61.56万元。与上年243.80万元相比,减少182.24万元,减少74.75%,变动原因:上年列收未列支款项用于阳光美景环保有限公司律师诉讼费及软件开发费的项目支出。
支出总计1494.4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476.70万元。与上年1342.12万元相比,增加134.58万元,增长10.03%,变动原因:本年较上年增加项目,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年末结转和结余17.77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国资监管经费0.76万元、人员社保及基本运行经费15.14万元、其他项1.87万元。与上年79.62万元相比,减少61.85万元,减少77.68%,变动原因:根据《包财清理财政存量资金通知》调整2021年年初结转和结余数。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432.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2.9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收入合计较2020年度1177.94万元相比,增加254.97万元,增长21.65%,主要原因为追加预算用于项目支出。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47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92万元,占32.23%;项目支出1000.78万元,占67.7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支出合计较2020年度1,342.12万元,增加134.58万元,增长10.03%,基本支出较2020年度659.90万元,减少183.98万元,减少27.88%,项目支出较2020年682.22万元,增加318.56万元,增长46.69%。主要原因为上年度根据决算编报系统等相关要求,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相互间金额有所调整,导致上年度决算基本支出较本年有所增加,上年度决算项目支出较本年有所减少。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94.4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1.56万元;支出总计1494.4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7.77万元。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21.74万元相比,收入总计增加72.73万元,增长5.12%;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21.74万元相比,支出总计增加72.73万元,增长5.12%。主要原因为追加预算项目,用于项目支出。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6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92万元,占71.73%;项目支出187.53万元,占28.27%。与年初预算367.50万元相比,增加295.95万元,增长80.53%,变动原因:年初预算未有项目批复安排,本年度根据工作情况追加预算,用于项目支出。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2.02万元,支出决算46.12万元,追加年初预算4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工作情况追加年初预算44.10万元,用于退休人员的取暖费支出等。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3.66万元,支出决算170.85万元,追加年初预算13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7.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工作情况追加年初预算137.19万元,用于化工所养老保险费的项目支出等。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56万元,追加年初预算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工作情况追加年初预算4.56万元,用于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89万元,追加年初预算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工作情况追加年初预算0.89万元,用于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7.94万元,支出决算1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结转结余1.38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4.75万元,本年支出16.1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60万元,追加年初预算6.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工作情况追加年初预算6.60万元,用于党组织建设补助资金的项目支出。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
(1)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288.64万元,支出决算308.27万元,追加年初预算1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工作情况追加年初预算19.63万元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经费的基本支出。
(2)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6.90万元,追加年初预算46.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工作情况追加年初预算46.90万元,用于挂职干部房租款2.86万元、诉讼费19.46万元、软件开发费19.58万元、阳光美景环保有限公司律师诉讼费5万元的项目支出,其中软件开发费和阳光美景环保有限公司律师诉讼费为上年结转支出。
5.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5.24万元,支出决算2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有人员调出,用于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相应减少。
6.其他(类)
(1)其他(款)其他(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9.84万元,追加年初预算3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工作情况追加年初预算39.84万元,用于安可项目支出。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5.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9.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3.93万元、津贴补贴177.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8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4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8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5万元、住房公积金23.29万元、退休费46.11万元。人员经费较上年503.29万元减少93.5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调出人员,工资社保等支出相应减少;公用经费66.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5万元、邮电费1.03万元、物业管理费1.45万元、差旅费13.11万元、租赁费1.10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劳务费1.13万元、工会经费4.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6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0.05万元。公用经费较上年156.61万元减少90.4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根据决算编制系统等相关要求将用于对公交集团经营活动咨询诊治费用和律师诉讼费列入基本支出,故上年金额比本年较大。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40万元,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完成预算的25.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的21.6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0万元,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的36.67%。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切实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严格控制接待费用;二是我委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8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4万元,占62.07%;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占37.93%。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5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辆的保险和日常维护,车均运维费0.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1.27万元减少0.7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和使用次数。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33万元,接待4批次,共接待4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接待区外及区内各盟市来我委开展国资监管调研工作产生的接待费用;二是日常加班人员的就餐费。较上年0.56万元减少0.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切实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无此项业务发生。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813.25万元。与上年649.26万元相比,增加163.99万元,增长25.26%,支出决算813.25万元。与上年649.26万元相比,增加163.99万元,增长25.26%,变动原因:本年发生解决搪瓷厂和亚麻厂职工社保问题费用761.33万元、对亚麻厂留守处工作经费支出21万元和亚麻厂在职职工春节慰问金10.92、服务器租赁费3.5万元、业务运行费16.50万元。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12个,实施项目12个,完成项目12个,项目支出总金额1000.78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976.2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4.58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与2020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与2020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与2020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20万元,比2020年156.61万元减少90.41万元,减少57.73%。主要原因:上年根据决算编制相关要求,将用于对公交集团经营活动咨询诊治费用以及律师诉讼费的支出102.88万元列入基本支出,剔除此金额的影响外,上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53.73万元,本年相比上年增加12.47万元,本年根据决算编制相关要求,将用于安可工程支出39.84万元,列入基本支出。
具体:办公费2.45万元,较上年5.75万元,减少3.30万元,主要原因为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切实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严格控制办公费支出,缩减不必要的支出;邮电费1.03万元,较上年0.58万元,增加0.45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列支邮电费,为每月发生电话费用;物业管理费1.45万元,较上年0.94增加0.51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列支物业管理费,发生金额为年度财政核拨数;差旅费13.11万元,较上年5.76万元,增加7.35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列支差旅费,2020年度受全国新冠疫情影响,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学习,差旅费较2021年度减少;租赁费1.1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1.1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列支租赁费;公务接待费0.33万元,较上年0.56万元,减少0.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切实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劳务费1.13万元,较上年1.02万元,增加0.11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列支劳务费,支付上年度劳务费0.11万元;工会经费4.38万元,较上年3.52万元,增加0.86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上缴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4万元,较上年1.27万元,减少0.7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和使用次数;其他交通费用0.64万元,较上年增加0.6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列支其他交通费用,发生租车费0.6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0.04万元,较上年增加40.0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列支办公设备购置费,包含的安可工程支出39.84万元,为根据决算编制相关要求,将用于安可工程支出39.84万元,列入基本支出。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用于收取机要文件用车、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与2020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与2020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其中,一级项目6个,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187.53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6个,其中,一级项目6个,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813.25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阳光美景环保有限公司律师诉讼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万元)、“ 化工所养老保险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34.03万元)、“党组织建设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60万元)、“解决搪瓷厂社保问题费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230.70万元)、“解决亚麻厂退休职工养老保险费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530.63万元)这五个项目开展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6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61.33万元。通过中期监控、年末绩效自评等多种形式对所有项目支出进行评测。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全年已全额完成,一方面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起到了很好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的“对搪瓷厂和亚麻厂到龄退休职工养老社保支出”对社会稳定,人员安定具有积极作用。通过绩效评价工作,我委进一步提高了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强化以“绩效为中心、对支出结果负责、对社会公众负责”的理念,在绩效目标编制方面,针对绩效目标设置指向不清、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善等方面加以改善。加强预算绩效动态监控管理,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采取纠偏措施。同时,加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评价质量。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1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阳光美景环保有限公司律师诉讼费”、“ 化工所养老保险费”、“党组织建设补助资金”共计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及绩效自评结果,以及“解决搪瓷厂社保问题费用”、“解决亚麻厂退休职工养老保险费用”共计2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及绩效自评结果。
1“阳光美景环保有限公司律师诉讼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5分。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为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出,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全额完成预算既定目标数,良好的保障了对阳光美景环保有限公司律师诉讼的费用。发现的主要问题:社会效益指标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项目内容进一步细化各项指标。

2.“ 化工所养老保险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分。全年预算数为134.0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追加预算数134.03万元,预算执行数为134.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全额完成预算既定目标数,基本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待提升支出绩效水平。下一步改进措施:制定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

3.“党组织建设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分。全年预算数为6.6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追加预算数6.60万元,预算执行数为6.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全额完成预算既定目标数,基本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编制不够精细。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项目预算编制精细化。

4.“解决搪瓷厂社保问题费用”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年预算数为230.7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追加预算数230.70万元,执行数为230.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全额完成预算既定目标数,良好的保障了搪瓷厂到龄退休职工养老社保支出。发现的主要问题:绩效目标设置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设置应更加清晰合理,充分反映实际工作情况。

5.“解决亚麻厂退休职工养老保险费用”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年预算数为530.6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追加预算数530.63万元,执行数为530.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全额完成预算既定目标数,良好的保障了亚麻厂到龄退休职工养老社保支出。发现的主要问题:绩效目标设置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设置应更加清晰合理,充分反映实际工作情况。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解决搪瓷厂社保问题费用”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栋 联系电话:0472-5901257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见附表
文件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