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文时间: 2024-04-28
资料来源: 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包头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工作,畅通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激发用人主体活力,根据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工作的现实需要,经征求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和各市属国有企业意见建议,制定印发了《包头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包国资发〔2024〕73号)。
二、制定依据
参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的通知》(包人才组发〔2024〕3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包头市属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该《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三条,主要包括总则、引进标准和条件、引进程序、人才管理、监督检查、附则。
(一)总则。明确办法的适用范围和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引进标准和条件。企业人才引进需要在员额控制范围内,根据《办法》规定,合理设定引才标准、资格条件。《办法》列出不列入引进范围的人员不得引进。
(三)引进程序。人才引进工作一般应通过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审查、面试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确定拟引进人才。
(四)人才管理。明确了企业引进人才的劳动合同建立,薪酬管理,建立引进人才储备人选库,分级负责、备案管理的各项具体规定。
(五)监督检查。市国资委对企业人才引进过程实时监控、随机抽查,对出现违反标准程序的,及时叫停、督促整改;对不严格核实申报材料造成不良后果、伪造或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引“人情才”“关系才”、违反法律法规和人才引进政策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附则。明确了本办法自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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