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国资委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时间:2015-08-03
资料来源:包头国资委


包头市国资委2013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公布包头市国资委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以及咨询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存在问题和改进目标共七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index.html)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包头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1号热力大楼604室;邮编:014030;电话:6973815;传真:6973816;电子邮箱:btzfgzw@126.com)。

一、概述

2013年,我委继续深入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国企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中心工作,切实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信息沟通,树立公众形象,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信息公开规范化,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

我委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并将其纳入委机关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核心,制定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对委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出分工部署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设于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其他各处室各司其职,就所负责业务范围采集、报送信息。在实施过程中,领导小组分阶段及时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监督,强化工作实施力度。

(二)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结合国资监管工作,我委在本年度继续完善了《市国资委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市国资委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市国资委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及时更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各重大事项信息。由分管领导王斌分管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并设专人实施,加强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在保密审查的基础上,适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严格审核,稳步提升。

(三)规范公开形式,丰富公开载体

2013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精简文件简报工作的统一要求,我委对各类信息的报送内容、范围和格式都作出重新要求,做到认真审查、规范格式、提升质量,增强了公开信息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充分利用单位政务公开栏、市国资委门户网站、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布政务信息,宣传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和联系方式,以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为补充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同时,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3年底,市国资委政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86条,访问量达300528人次。2013年度,通过市国资委门户网站发布、更新各类信息27条、发布改革动态12条、决策向导2条、更新修订制度类1条、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12条;以《包头市国资委简报》等形式报送政务公开信息15条。继续坚持“以工作推动公开,以公开促进工作”的原则,年初召开信息公开专题委务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布置分解,定期对信息公开任务完成情况督促检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和受监督意识,加强了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在社会公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使全委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度,我委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委未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成本费用,本年度未发生《条例》中所规定的确有经济困难群众向我委提请依申请公开信息之情况,故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委的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目标

2013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开展,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尚存在的一些问题需加以改进,主要有:第一,由于国资监管工作的特殊性,较多文件、信息涉及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宜主动公开,造成主动公开信息占全部信息比例不高;第二,委机关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结合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的工作的实际,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快更新市国资委门户网站频率,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积极动员、强化全员政务公开意识,不断巩固、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成果,促进机关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



                             包头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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