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国资发〔2023〕183号
包头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包头市国资委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包头市国资委党务公开
保密审查制度》等5项制度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机关各科室:
现将包头市国资委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包头市国资委党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5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制工求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确保我委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包头市国资委
2023年7月7日
包头市国资委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拓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构筑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加速推进国资国企各项事业发展,根据要求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发〔2017〕3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内党发〔2018〕22号)和《中共包头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包党发〔2018〕30号)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市国资委党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党员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做好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按照统一领导、明确牵头、通力协作的要求,决定成立市国资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培文 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樊全荣 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
谷惠芬 党委委员、副主任
组 员:郭海峰 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科长
吕文婷 办公室负责人
李 恒 考核分配科负责人
李包生 财务监管科科长
王 兵 产权管理科科长
潘大伟 党建科科长
徐克辉 维稳工作科二级主任科员
王建华 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分管,党建工作科协助办公室工作开展工作,并责成专人负责党务公开具体工作。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和要求,具体负责党务公开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就党务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和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小组正确决策提供服务;认真总结党务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坚持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国资国企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采取合适的公开形式,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3、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要积极探索国资国企党务公开的新方法、新途径,着重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新要求,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4、坚持相互促进原则。要将国资国企党务公开工作与国资国企党建工作目标相结合,以党务公开为龙头,带动和贯穿政务公开,形成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大公开”工作格局。
四、党务公开内容
(一)公开内容
1.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2.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2.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组织部署安排情况;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反对“四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党的建设情况等;
4.党委机构设置,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情况;党委、党委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情况;
5.重要人事任免、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内表彰保障党员权利流动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党务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等情况;
6.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情况。
7.国有企业的基层党组织还应当公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讨论和决策企业重大事项,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二)公开方式
面向全体党员和党内一定范围公开的,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发文件、信息公开栏张贴等方式进行;面向社会公开的,一般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发布。
对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的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一般以会议纪要、方案措施、编发信息、在委机关信息公开栏或在国资委的门户网站、“包头国资”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等形式公开。
对于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换届、党费收支情况等情况,一般在委机关信息公开栏张贴发布或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等情况,通过制定方案措施在党委扩大会议、机关党总支全体党员会议上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时限应与公开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原则上分为长期公开、适时公开和及时公开。
对于决策规定、工作制度等固定内容做到长期公开;对于重要工作落实情况、为民办实事等根据进展情况适时公开;对于党费收支情况等临时性、应急性工作,以及公开招考、人才引进、干部任免、任前公示等群众最想知道、最为关注的内容及时予以公开。确保党务公开及时到位,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转化成党务公开的“亮点”。
五、工作要求
1.抓好集中学习,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读书班、研讨班、集中轮训、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所有党员干部职工。
2.深入研讨交流,要结合党的二十大的新部署新要求,立足岗位,从“四个干”着手,即“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什么时间干成”,深入思考具体落实的思路举措,高标准谋划好党务公开工作。
3.定期检查与督促监管企业开展党务公开工作,重点查看监管企业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及时掌握各监管企业党务公开的工作动态。
4.增加党务公开信息量,及时将符合规定的内容通过合理的方式、在合理的范围进行公开。
5.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国资系统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目录,明确公开程序和方式,进一步完善规范党务公开工作。
6.国资委党委定期调度党务公开工作,将国资委党委和机关党总支的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等及时进行公开。
- 大
- 中
- 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