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文时间: 2023-02-28 资料来源: 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法治国企建设,更好发挥法治工作对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根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国资发法规〔2021〕80号)、《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法规〔2022〕10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参照自治区国资委《关于推进出资监管企业法治建设的意见》(内国资委发〔2022〕8号),结合我市国资国企实际,市国资委制定了《包头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起草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国企建设的部署安排,深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法治建设,更好发挥法治工作对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市国资委按照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国资系统法治建设情况,制定了本意见。


二、出台背景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法治国企建设,中央、自治区就依法治企、企业合规等工作做出了一系列安排部署,国务院国资委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自治区国资委制定了《自治区国资委关于推进出资监管企业法治建设的意见》,标志着法治建设在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保证国有资本安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健全法治工作体系、提升依法治企能力、组织保障四部分,总体要求3项,健全法治工作体系5项,提升依法治企能力4项,保障措施3项。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健全法治建设体系,持续提升法治工作各项能力,不断深化法治国企建设。第二部分为健全法治工作体系。企业应着力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依法治理体系、规章制度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工作组织体系。第三部分为提升依法治企能力。企业应持续提升法治工作引领支撑能力、风险管控能力、主动维权能力和数字化管理能力。第四部分为组织保障。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和指导三个方面。


附件

包头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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