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国资委党委关于
印发《党务公开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
经市国资委党委会、委务会研究通过,现将《包头市国资委党委党务公开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包头市国资委党委
2023年1月28日
包头市国资委党委党务公开计划
按照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委扎实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把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做为扩大基层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党务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新途径,在内容上求真、在方式上求活、在成效上求实,切实把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发〔2017〕3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内党发〔2018〕22号)和《中共包头市委党务公开目录(试行)》规定,市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文件的相关要求,按照自上而下工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了《包头市国资委党委党务公开计划》,该计划面向党内或社会公开的事项,按照“谁承办、谁提出”“谁公开、谁审批”和“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一般应当公开”的要求,严格履行提出、审核、审批等程序后,在确保不危及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的前提下,按规定实施公开。对于面向党内或党内一定范围公开的,通过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等方式公开;面向社会公开的,通过发布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以及在报刊、广播、电视、单位网站、新媒体、公开栏发布等方式,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包头国资等渠道。
二、党务公开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责
为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委成立了由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许忠明任组长,市国资委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王斌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组成成员的国资系统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党务公开工作,保障党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制定党务公开工作方案、计划安排和各项配套制度,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研究探索党务公开新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市国资系统党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健全体制机制,保证工作落实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委出台了《包头市国资委党委党务公开目录(试行)》(包国资党发〔2021〕50号),进一步明确了我委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程序、形式和时限。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我们把党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摆在突出位置,建立了党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了以书记抓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党组织还根据领导成员分工及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将涉及党务公开方面的工作进行分解,工作细化到岗位,责任明确到个人。纪检部门负责查处党务公开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等问题;企业改革科负责署国资系统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大改革事项、国资监管措施等重大决策情况等问题;维稳工作科负责国资委党委统筹推进落实依法治市、法治包头、平安包头建设情况;党建部门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对党务公开的监督、促进作用,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各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党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效的推进。
三、党务公开内容
(一)公开内容
我委共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共33次,并对相关情况进行公开;将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进行公开;市国资委党委和机关党总支的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进行公开。
(二)公开程序
对拟进行公开的内容,先由党建工作科等科室提出公开形式和范围等意见,报党委会议研究,班子领导审核批准后按规定公开。
(三)公开方式
对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的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一般以会议纪要、方案措施、编发信息、在委机关信息公开栏或在国资委的门户网站、“包头国资”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等形式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换届、党费收支情况等情况,一般在委机关信息公开栏张贴发布或在门户网站的党务纪检栏目进行公开。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等情况,通过制定方案措施在党委扩大会议、机关党总支全体党员会议上进行公开。
(四)党务公开指导与督促
国资系统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监管企业所属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重点监督各监管企业有无依照自身职责及工作要求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要求各监管企业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发〔2017〕3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内党发〔2018〕22号)和《中共包头市委党务公开目录(试行)》的相关规定,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工作情况的党务公开目录和党务公开计划。要求各监管企业落实好党务公开组织建设和工作推进情况、建立健全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工作机构和工作力量,编制党务公开目录情况,依据党务公开目录,统筹使用相关载体平台开设党务公开专栏,建立党务公开保密审查、风险评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情况。
四、党务公开工作措施
为进一步搞好党务公开工作我委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深化、长久、有效地开展。逐步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提高党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为党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抓好集中学习。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读书班、研讨班、集中轮训、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所有党员干部职工。
(二)深入研讨交流。要结合党的二十大的新部署新要求,立足岗位,从“四个干”着手,即“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什么时间干成”,深入思考具体落实的思路举措,高标准谋划好党务公开工作。
(三)定期检查与督促监管企业开展党务公开工作,重点查看监管企业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及时掌握各监管企业党务公开的工作动态。
(四)增加党务公开信息量,及时将符合规定的内容通过合
理的方式、在合理的范围进行公开。
(五)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国资系统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目录,明确公开程序和方式,进一步完善规范党务公开工作。
(六)国资委党委定期调度党务公开工作,将国资委党委和机关党总支的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等及时进行公开。
包头市国资委党委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