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时间:2021-01-31
资料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镇义务作年度报告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要求编制。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开展情况,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网站(http://gzw.baot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包头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1号,邮编:014030,联系电话:0472-697382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国资委工作职能,进一步提升部门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水平,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提升管理水平,有效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各部门、各监管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国资委充分发挥政务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推进组建国资新媒体矩阵,开辟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委机关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委领导工作分工及权力清单,委机关"三公"经费预决算、市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动态等内容。2020年度在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国资监管信息548条,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57条,自治区国资委网站发布信息198条,在市国资委官方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60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国资委严格落实国办公开办函〔2019〕58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制度。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精细化管理,建立依申请受理,实现办理全留痕。2020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涉及复议0件、诉讼0件。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情况

市国资委党委、行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规范国资国企系统政务、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执行《包头市国资委信息工作制度》,对公开信息进行严格把关,依法依规做好政务信息的整理、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和经费保障情况

市国资委组建了一支4人编制的信息宣传队伍,通过委政务网站、公众号,对国家政策、国资资讯进行发布。2020年,市国资委第一时间按照国办最新标准,完成政务网站的升级改版迁移工作,并在政务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开通政策解读、国企党建实务、“国资矩阵”等特色模块,通过图文解读、一图读懂等形式解读政策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共发布信息605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情况

市国资委严格按照条例、制度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实时更新,2020年3月编制印发《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相关政策汇编》,并将电子版文件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市政府要求和公众期望仍存在不足。一是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解还存在不到位的问题,思想上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深化。二是从政府信息公开到政务公开,涉及面更广,范围更大,但对各方统筹不够,相关政策机制、协调机制还需完善。三是政务公开方式、渠道逐步丰富,相关资源整合有待进一步优化。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围绕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着力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强化专人负责,加强对机关业务处室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进一步健全会议开放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规范,努力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管理,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高标准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抓好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招投标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资源整合,增强信息源头和公开渠道的统筹协调,保持相对统一并突出各自特点。加强新媒体在政策信息解读方面扩散性传播的作用,传播权威声音。

2021年,包头市国资委将对照《条例》要求,细化公开内容、编制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形式,切实增强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保障公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国资委没有对外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相关政策只对所监管企业,属于系统内部监督管理,没有行政执法、审批、征收、强制等有关社会管理职能信息公开情况。

 

包头市国资委  

202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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