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开展情况,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网站(http://gzw.baot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包头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1号,邮编:014030,联系电话:0472-697382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推动国资国企发展、改革、监管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全工作机制。市国资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国资委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各科室职责,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细化明确了各项公开任务的具体目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扎实开展,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多措并举,落实工作职责。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党建工作、机关效能有机结合起来,与国资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范围,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将政务公开工作的实绩,作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使政务公开工作成为各科室的行动自觉,把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规范管理,促进公开实效。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化,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水平,为社会提供优质政务信息服务。同时开展定期自查工作,严防出现“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等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府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
市国资委充分发挥政务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推进组建国资新媒体矩阵,开辟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委机关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委领导工作分工及权力清单,委机关"三公"经费预决算、市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动态等内容。2021年度在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国资监管信息648条,自治区国资委网站发布信息158条,在市国资委官方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632条。
市国资委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制度。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精细化管理,建立依申请受理,实现办理全留痕。2021年,我委未接到社会公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主要是:还存在政务公开内容工作落实力度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覆盖范围有待扩大,及时性有待加强;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宣传工作重视度和推进力度不足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和提升:
(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梳理统一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使公开内容更具实效性和及时性,严格执行信息审查流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提升各科室的主动公开意识,扩展主动公开信息来源和范围,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受众面广、点击率高的优势,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服务,进一步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
(三)强化宣传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全方位运用多种新媒介进行多方式宣传,及时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信息,着力打造一个有内容,有影响力的国资国企新媒体平台矩阵。
(四)进一步完善政务网站功能。结合新时期政府网站的发展新趋势,总结现有经验,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新方式。科学谋划、精细组织,扎实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和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国资委没有对外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相关政策只对所监管企业,属于系统内部监督管理,没有行政执法、审批、征收、强制等有关社会管理职能信息公开情况。
包头市国资委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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