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国资委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自觉、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企工作,为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现将我委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任务
市国资委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任务,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包头市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通知》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及时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把国资国企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起草印发《包头市国资委关于推进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实施意见》,认真安排部署推进我委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确定重点任务,把握总体要求,做好组织协调,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保质保量完成。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向本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二、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开展宣传工作
市国资系统积极宣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总体目标任务及具体措施,大力宣传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依法健全完善行政制度体系、科学民主合法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有效进行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公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带动和提升国资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大国资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动国资委机关依法履职。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舆论引导、监督作用,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从而更好的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推进。
针对重点任务认真开展普法活动。《民法典》全文发布后,市国资委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将《民法典》学习列入本单位学法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多措并举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认真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国资系统各单位紧扣主题,突出重点,把学习、宣传宪法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广泛利用多种学习宣传手段形成宣传合力,增强宣传实效,有效的普及了宪法及相关法律知识,激发了干部职工主动参与普宪活动的热情,使法治认识、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认真落实《关于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和改进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在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中的运用,及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实时反映、动态更新。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建立落实本部门依法行政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措施。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依规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
四、加强清单管理,提升监管效能
根据市政府授权代表市政府对所监管企业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要求,推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按照《包头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根据监管企业实际,对审批事项、核准事项、界定事项、监管事项、备案事项等进行认真梳理,精简审批事项,建立完善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推进我委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依据权责清单等有关文件要求,准确把握重大事项报审报批范围,清单以外的事项,由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自主决策。 在简政放权的基础上履行好监管职责,规范权力运行,更好地服务企业改革发展。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市国资委从履行国资国企监管工作职责入手,不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建设,创新工作举措,在国资系统努力营造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把握好出资人定位,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放活、管好、优化、放大”国有资本。强化“寓监管于服务之中”的工作理念,明确履职重点,优化履职方式,提升国有企业经营质效。充分发挥信息化监管便捷优势,加快建设国资监管信息化系统,实时动态监管,提升监管效率。
制定国资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制定印发《包头市国资委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包头市国资委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的意见》,提升服务意识,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全力服务企业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改革、重大融资等事项,为企业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同时推动国资系统各企业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全面提升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承担起国企肩负的社会职责,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中制定配套政策,鼓励和支持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非公资本积极参与。为进一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先后出台了《包头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意见》和《包头市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确定了我市国资国企改革方向、目标和路径,从政策层面畅通了非国有资本与国有资本合作机制。市属国有企业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扩股、项目建设等多种形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了不同类别、不同层级股权多元化。
注重提升招商引资实效。国资委重点对国有企业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汇编,形成中央企业、省属企业、驻包企业三个层级的企业名录信息数据库。印发国资系统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围绕突出企业自身转型发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大局、助力旗县区建设发展、推进与驻市央企区企合作四个方向细化招商引资任务,切实把招商引资作为促进企业转型发展和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首要任务。健全完善招商机制,强化招商意识,广泛发动企业招商力量。委领导多次带队主动走出去洽谈项目或与外地来包考察企业积极对接,多方争取项目签约落地。
推进国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全力服务市委市政府重大发展战略,积极承担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全力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制定出台《关于支持市属企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运营各项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控疫情援企稳岗,努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持续清理市属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组织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清欠资金,明确偿还期限,做好清理拖欠工作,截止6月底前,无分歧欠款已全部偿还完毕。积极协调帮助企业争取落实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帮助受疫情影响经营收入严重减收的企业争取资金支持。落实复工复产政策,推动市属企业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有序推进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改革遗留问题处理,助推企业实现轻装上阵。
六、提升法治意识,推进依法治企
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测试,促进我委工作人员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出台重大行政决策、起草重要文件、参与重大项目、化解矛盾纠纷、处理涉法事务中的重要作用。要求企业将规章制度、重要决策、经济合同等生产经营相关环节的法律审核嵌入管理流程,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要求,根据企业不同情况,稳妥有序地推进公司章程的修订工作,确保章程规范化、法治化,在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明确权利与义务,促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接下来市国资委将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先进经验、典型做法,营造国资系统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紧密结合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思路举措,切实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深入总结法治政府建设的成绩和问题,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积极改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薄弱环节,打造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